香港文匯報訊 政府於2023年底提高亂拋垃圾和店鋪阻街罪行的定額罰款,加幅分別為三倍及一倍,由1,500元分別加至6,000元及3,000元。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在今日(8日)立法會會議上指,新罰則實施一年後,因店鋪阻街而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大減九成,成效顯著,政府於去年12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進一步從三方面提出修訂,包括賦權食環署人員移走店舖阻街物品及易拉架等設備;加快處理樓宇滲水和冷氣機滴水問題等。《條例草案》今日獲立法會三讀通過,會在下星期五(5月16日)刊憲,最快在三個月後即8月17日生效。
《條例草案》提出加快處理公共衞生妨擾問題,包括樓宇滲水和冷氣機滴水。賦權公職人員可進入處所的時段,將由上午7時至下午7時,延長至上午7時至下午10時;而不遵從住戶屬違法,可被處罰款5,000元。同時,提高不遵從妨擾事故通知和命令的罰則,由10,000元調高至25,000元,以及由25,000元調高至50,000元。
另外,食環署可根據《條例草案》向負責管理處所的人(例如業主立案法團或物業管理公司)發出「消除蟲鼠通知」,同時亦會提高不遵從通知的罰則,主要由現時5,000元調高至25,000元。《條例草案》讓食環署在介入消除蟲鼠後,向負責追討相關開支,避免被視為免費服務。《條例草案》亦會加重干擾捕滅蟲鼠和評估蟲鼠滋生情況的儀器的罰則,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
《條例草案》又賦權食環署人員移走店舖阻街物品及易拉架等設備,罰款金額增至1萬及2.5萬元。
食環署會在法例生效前一段期間,加強對前線人員的培訓、支援和更新執法指引。同時,會在該3個月內進行宣傳,確保業界和市民知悉最新的法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