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委員會日前舉行第六屆第10次全體會議,由醫務委員會主席羅奕龍主持,探討醫療廣告的相關規範。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牌照及稽查廳徐秀玲廳長和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處黃焯鵬處長,分別介紹了《廣告活動》中涉及醫療廣告的修訂等事項,並邀請藥物監督管理局及醫療專業委員會派員列席參與討論。
與會委員踴躍發言,普遍認同應適度放寬醫療廣告的規定,在確保居民獲取正確資訊的前提下,減少醫療資訊的不對稱,提高醫療服務的透明度和可及性,使醫療機構之間藉廣告提高品質,促進良性的商業活動。委員同意可透過制定「白名單」機制,允許符合條件的資訊無須經衛生局事前審批,以促進業界業務宣傳;與此同時,亦建議參考其他地區的做法,訂定禁止的廣告內容,如誇大、失實、誤導、無法證明、促銷等資訊,避免居民錯誤選擇醫療服務,增加醫患糾紛的可能。此外,有委員指出,居民較關注醫療人員可提供的服務項目,並對醫療廣告的定義提出疑問,例如禁止比較廣告的具體範圍,以及分享醫療資訊是否屬於廣告。部分委員建議,健康資訊等科普內容應獲豁免,認為有助提升居民對自身健康的認知,也有委員關注例如自媒體及社交媒體發佈醫療資訊的監管問題。
醫務委員會舉行第六屆第10次全體會議。 (衛生局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