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据许昌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因员工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内控管理不到位,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责令停止接受新的信保业务2年 。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
许金罚决字〔2025〕1号
员工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内控管理不到位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责令停止接受新的信保业务2年
许昌金融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