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20日)在憲報刊登《簡樸房條例草案》,旨在為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引入規管制度,以確保分間單位能提供安全和合理的居住環境,全面有序處理劣質「劏房」這個「老大難」的問題。《條例草案》將於7月9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
《條例草案》要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須符合一系列有關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包括內部樓面面積、樓底淨高度、消防安全、結構安全(即荷載)、照明及通風、廁所、供水點及水電錶等,以及取得「簡樸房」認證,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如有人將未獲認證的分間單位出租便要負上刑事責任,而相關租客則不會涉及法律責任。
政府發言人表示,作為逐步落實「簡樸房」規管制度的過渡安排,政府會為現存分間單位所處的住宅單位設立為期12個月的登記制度,並給予為期36個月的寬限期,讓已登記住宅單位內的分間單位進行所需的改造工程和申請「簡樸房」認證。沒有登記的分間單位、已登記但寬限期屆滿的分間單位,以及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均須申請認證成為合標準的「簡樸房」,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
發言人補充,政府自2023年10月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以來,就解決「劏房」問題廣泛諮詢不同持份者,並於2024年12月就「簡樸房」規管制度立法建議進行了為期兩個月的持份者諮詢,以及分別在2024年12月和2025年3月諮詢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其間合共舉辦了近40場會議、與近700人次會面,以及收到約2200份書面意見(當中包括約1600份範本意見書)。持份者普遍認同「簡樸房」規管制度的政策目標和立法框架,《條例草案》已適當地反映了收到的意見。整體來說,持份者及社會對立法反應正面。
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爭取立法會盡快通過《條例草案》,以期在2026年3月推行「簡樸房」規管制度,為告別劣質「劏房」踏出具有重大意義的一步。
圖解《簡樸房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