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河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罚款50万元 。
同时,丁丽娟(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郑海宏(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田鑫(时任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
豫金罚决字〔2025〕108号
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费率
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2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豫金罚决字〔2025〕109号
罚款20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3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分公司
豫金罚决字〔2025〕110号
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归还借款人前期贷款
罚款20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4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豫金罚决字〔2025〕111号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罚款50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5
丁丽娟(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
豫金罚决字〔2025〕112号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6
郑海宏(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
豫金罚决字〔2025〕113号
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