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系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涉嫌串謀他人發佈煽動刊物案的判決, 法庭經過156天審訊,今日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
香港律師同行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法庭今日頒下共855頁的裁決理由,三位法官仔細地核查所有證據與證人證詞,每個環節都嚴格把關。黎智英及所有被告依法享有充分辯護權利,黎智英更親自出庭自辯長達52天。控方證據確鑿充分,包括五名從犯證人、特赦證人證詞及其他大量物證包括涉案的161篇煽動刊物及黎智英的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等影片內容。
法官指出黎智英證詞前後矛盾、不可採信。同時基於控方提出的大量證據,三位法官一致裁定黎智英一直利用蘋果日報及其個人影響力煽動仇恨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勾結外國勢力制裁國家及特區政府,危害國家安全,最終依法裁定罪成,判決完全符合法治精神與司法程序。
回溯2019年,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煽動大量青年參與街頭暴力,破壞商鋪,導致眾多年青人誤入歧途,人生軌跡被徹底摧毀。其勾結外部勢力、妄圖破壞香港的行徑,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與市民福祉,罪行罄竹難書。
香港法院此次判決,切實維護了法治權威與社會公正,進一步鞏固了香港法治根基,依法保障了國家安全。
責任編輯: 趙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