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自2024年起,警方發現有不法份子試圖騙取由社會福利署(社署)負責審批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俗稱「車手獎」),騙徒以偽造病假證明方式,向社署誇大因道路交通意外而獲取額外病假,繼而騙取援助金。過去一年,警方共起訴180人,至今共118人被定罪,刑罰介乎60小時社會服務令至10個月監禁,同時須償還款項予社署。
個案中,兩名男女於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期間,多次向社署提供偽造病假證明,騙取共約13萬元的援助金,被警方起訴後2人否認控罪,案件最終於昨日(19日)經東區裁判法院審訊後,兩名被告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監禁10個月及須償還相關款項,為近期同類個案中最高刑期紀錄。
警方重申騙取援助金屬嚴重罪行,任何人干犯欺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