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仁滙醫務集團以提供成人和兒童各類疫苗計劃作招徠,本月初突結業,已購買預繳服務的逾兩千苦主受影響,紛向警方、海關、消委會求助。醫衞局今日(5月21)就分階段落實監管診所和小型執業診所,向立法會提交有關《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生效日期公告,於本周五(5月25日)刊憲,衞生署將由10月13日起開始接受診所牌照申請,以及小型執業診所提交發出豁免書的要求,預計一年後生效。《條例》將禁止未經註冊處所使用指定的名稱或描述,如醫學、醫療、診所治理等,以防止不法分子巧立名目,誤導公眾以為有關處所提供醫療服務。
在今日的立法會會議會上,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指,《條例》監管註冊醫生及/或註冊牙醫執業的處所,規定營辦診所須領有牌照,持牌人須時刻遵守《條例》、牌照條件和衞生署署長發出的《實務守則》。至於小型執業診所,即不多於5名註冊醫生或牙醫的小型執業診所,營辦人可於10月13日起向署長要求發出豁免書,豁免領有牌照的要求以繼續營辦。
李夏茵指,針對社會關注不法分子使用具誤導性的名稱或描述,令公眾以為有關處所提供醫療服務,政府計劃於診所牌照及小型執業診所豁免書生效後,進一步實施《條例》禁止非獲准機構(即並非持牌醫院/日間醫療中心/診所,或獲發豁免書的小型執業診所)的處所使用指明的名稱或描述,務求加強規管。
選委會界別議員陳永光指,關注公眾未必懂得分辨市面上醫療機構是否合規。李夏茵指,診所牌照及小型執業診所豁免書生效後,除非事先獲衞生署署長書面批准或其他法律准許,否則任何處所不得使用譬如醫學、醫療、診所治理等字眼,目的防止不法分子巧立名目,誤導公眾以為這些處所可以提供醫療服務。
經民聯議員梁美芬說,期望醫療服務預繳式消費會有更好的制度保障。李夏茵回應指,有私營機構或醫院會提供預繳式癌病電療服務,設冷靜期可能影響醫療最佳時間,預繳式消費宜按不同類型醫療服務規管,「一些私營機構或醫院可能會用預繳式做一些癌病電療,但其實(治療)是要快,如果設定冷靜期,或會過了最可以醫這個病的時間。所以去講預繳式(的規管制度),都要就不同方案、有不同考慮點,例如疫苗服務或可使用預繳式,當然與電療、化療有關的服務就有不同。」
她又說,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已開展研究設立法定冷靜期、限制預繳合約年期的工作,並考慮經濟環境、相關行業營運情況,投訴及執法統計數據等因素,以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