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9月25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国家医保局要求,新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地区,要严格遵照《目录》向参保人提供服务,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服务范围;已建立本地区长护服务项目目录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要对照国家目录,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统一规范。
《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明确的服务项目共有36项,按照生活照护类项目、医疗护理类项目分类管理。其中,生活照护类项目包括为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对象提供的日常生活照料及帮助维持其基本生活能力的服务,有20项,含饮食照护、排泄照护、清洁照护、穿脱衣物、功能维护、对症护理、生命体征监测、安全护理8个项目类别;医疗护理类项目有16项,含一般检查护理、基础护理、专项护理、康复4个项目类别。
国家医保局表示,国家层面将研究探索将长期护理相关智能化服务和支持性辅助器具等纳入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