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溫提一下大家,電動私家車的新牌照費將於11月1日(星期六)起實施,新牌費架構按額定功率分五級遞增(詳見下表一),並分五個階段在6年間調整(詳見下表二)。運輸署指,新收費架構適用於新登記的電動私家車,而現有電動私家車續領車輛牌照可獲4個月寬限期;合資格傷殘人士車主可獲牌費寬減。
運輸署指,新牌費架構按電動私家車車輛登記文件和車輛牌照列明的額定功率收取牌費,並適當地調整牌費水平。新牌費一方面維持電動車的吸引力,繼續鼓勵駕駛者轉用電動車以推動環保,另一方面配合科技發展和緊貼其他地區做法。其他汽車類別的牌費架構和水平則維持不變。
在新牌費架構下,按現時登記電動私家車的類型分布,有99%車輛的額定功率屬第一、二及三層級,第四及五層級的電動私家車分別僅佔1%和0.1%。
現有電動私家車車主需注意,如車輛牌照於2026年2月28日或之前屆滿,而車主在今年11月1日至明年2月28日期間遞交續領申請,會沿用現行牌費架構和水平。
如續領明年3月1日或之後屆滿的牌照,或於今年11月1日或之後遞交首次發出或重新發出的車輛牌照申請,則須付新牌費。
合資格傷殘人士車主可獲牌費寬減,如其名下電動私家車的額定功率不超過75千瓦,則無須付牌費;如超過75千瓦,牌費為其額定功率層級訂明的每年牌費,減去不超過75千瓦的電動私家車應繳的每年牌費。此安排適用於合資格傷殘人士續領於2026年3月1日或之後屆滿的車輛牌照,或今年11月1日或之後遞交首次發出或重新發出的車輛牌照申請。
詳情可參閱運輸署網頁或致電熱線2804 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