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西九龍總區衝鋒隊人員於今日(30日)凌晨約1時,在旺角洗衣街及山東街交界設置路障期間,發現一輛私家車形跡可疑,遂上前截查。
人員在該輛私家車的司機和乘客身上,以及車廂內檢獲共4枝電子煙槍、12粒懷疑含有液態依托咪酯的煙彈及約1.8克懷疑「冰」毒。人員遂以涉嫌「管有危險藥物」及 「販運危險藥物」拘捕該名49歲姓林本地男司機及該名39歲姓黃本地女乘客。
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中檢獲的毒品市值約2200元,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5隊跟進。
警方重申,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