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
当前位置:新闻 > 上市 > 正文
涉多项不规范问题 怡亚通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
2025-04-24 来源:新华网

4月18日,国内供应链龙头企业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002183.SZ,以下简称“怡亚通”)近日因多项管理不规范问题,被深圳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监管部门指出,怡亚通在公司治理、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疏漏,要求其限期整改。

据深圳证监局调查,怡亚通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明显缺陷。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公司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两点问题。第一,公司三会运作不规范,公司部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未记载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的姓名;部分董监高未按照规定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部分董事会会议记录无发言要点或内容存在错误。第二,内幕知情人管理不完善,公司个别重大事项未按规定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对内幕信息档案进行确认;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未记载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

财务核算方面,公司部分业务在货物出库当日确认收入,与公司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不一致;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在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中,未合理选取前瞻性调整系数;2022 年,公司未及时确认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22 年至 2023 年,公司将属于房地产行业子公司的预计销售住宅错误列报为在建工程。

信息披露方面,2021 年,公司向股东借款事项未按要求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对外披露;2021 年至 2022 年期间,公司公告的部分战略合作协议后续未实际开展业务,但未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未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

此外,《警示函》显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国辉、财务总监莫京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周国辉、莫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怡亚通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责令改正决定》中所提出的问题,将全面整改公司治理、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合规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切实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报告。

有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处罚暴露了怡亚通在快速增长中对内部管控的忽视。新华网上市公司频道将持续关注怡亚通后续整改情况。

据悉,怡亚通4月10日披露的2024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和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853.98亿元和944.22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776.16亿元,同比下降17.8%;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亿元,同比下降24.92%,且已连续三年下滑。

统一服务邮件|Unified Service Email:chinanewsonline@yeah.net
Copyright@中国通讯社(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