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莱芜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芜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罚款12万元。
同时,刘锡明(时任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芜中心支公司营业部经理)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王鑫(时任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芜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部督训岗)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
机关
1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芜中心支公司
莱金罚决字〔2025〕5号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罚款1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莱芜监管分局
2
刘锡明(时任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芜中心支公司营业部经理)
莱金罚决字〔2025〕6号
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莱芜监管分局
3
王鑫(时任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芜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部督训岗)
莱金罚决字〔2025〕7号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莱芜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