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水警總區刑事部及水警西分區特遣隊人員,根據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昨日(17日)下午在大嶼山北東涌道一帶展開打擊非法加油站及武器庫行動,並且拘捕4名男子,年齡介乎28至39歲,分別涉嫌「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藏有攻擊性武器」,「管有危險藥物」及「違反逗留條件」。部份被捕人士有三合會背景。
水警總區重案組第二隊偵緝高級督察林凱婷今日(18日)表示,行動中人員搗破一個非法加油站及一個懷疑武器倉庫,檢獲3,800公升未完稅汽油,市值約10萬元,而應課稅值為2.3萬元。人員同時檢獲大量攻擊性武器,包括7把開山刀、4支金屬重力棍、60支金屬彈簧棍及起獲少量懷疑毒品。調查顯示,有不法分子透過不同途徑走私未完稅汽油,再以低於市價售賣汽油以獲取利潤。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水警總區重案組第三隊跟進。
警方重申,管有攻擊性武器及違禁武器乃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228章簡易治罪條例及香港法例217章武器條例,一經定罪可被分別判監禁兩年及3年。另外,根據香港法例134章危險藥物條例,管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根據香港法例109章應課稅品條例,無論處理或管有上述違法電油,一經定罪,可被監禁兩年及罰款100萬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