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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新余分公司被罚74万元: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等
2025-04-23 来源:金融一线

4月1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余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新余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被警告,罚款74万元。同时,张勇(时任中国人寿新余分公司总经理)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被警告,罚款6万元;游润平(时任中国人寿新余市渝水支公司经理)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被警告,罚款1万元;章瑶(时任中国人寿新余市市区营销服务部经理)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被警告,罚款1万元;彭根根(时任中国人寿新余分公司城镇营销服务部经理)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被警告,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寿新余分公司

余金监罚决字〔2025〕1号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

警告,罚款74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余监管分局

2

张勇(时任中国人寿新余分公司总经理)

警告,罚款6万元

3

游润平(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渝水支公司经理)

警告,罚款1万元

4

章瑶(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市区营销服务部经理)

警告,罚款1万元

5

彭根根(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城镇营销服务部经理)

警告,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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